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党务和行政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领导班子务虚会等重要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整理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2.负责起草学校党政综合性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以及学校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负责规范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和发布。
3.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及机要文件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学校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做好学校统管会议室的日常使用管理。
5.负责学校领导的联络保障,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出差等公务活动,做好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6.负责学校“接诉即办”和信访工作,统筹负责“为师生办实事”工程及“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校内师生权益维护平台的管理工作。
7.负责重点工作、有关决议决定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安排重大节日和假期值班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协调应对紧急突发和重要事件。
8.负责推进依法治校,牵头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用及管理,做好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法律相关事务。
9.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编制学校大事记、教育年鉴、校志等。
10.负责管理和使用各类校级印章、证件、证书、学校领导名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审核学校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1.负责学校的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做好全校信息的收集、汇总,向上级报送学校重要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学校重要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
1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市教委关于教育支援合作的战略方针、规划、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3.负责起草支援合作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起草与对口支援单位的合作协议、备忘录等。负责支援合作工作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14.负责牵头与支援合作单位的日常联络沟通,协调和督促各学院、各部门开展支援合作工作,做好督查督办,保证各项支援合作工作的顺利实施。
15.负责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并组织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管理、实施、评估工作。
16.牵头组织拟订学校各类重大发展规划,指导各二级部门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
17.负责组织学校各类综合性和专项数据的平台建设管理、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对向上和向外公布的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代表学校对外发布基础性数据。
18.负责牵头完成学校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上报及发布工作。
1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